各系、各相关处室:
王磊,男,22岁,系我院会计一系13级会计16班学生;
郝娇,女,21岁,系我院会计一系13级会计十八班学生;
方京城,男,20岁,系我院会计一系13级会计与审计一班学生;
磨焕焕,女,22岁,系我院会计三系13级财务管理二班学生。
以上四名同学不按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或私自离校,均已超过两周以上。在他们离校期间,班主任、辅导员、系专职书记采用多种方法和家长及本人联系,劝其回校完成学业,并告知如果不来学校就按自动退学处理。时至今日,无一人返校办理退学手续。根据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十二条、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,对以上4名同学的行为视为放弃学籍,按自动退学处理 。
此决定
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6月29日